数据显示,2022 年 北 京 冬 奥 会 成 功 举办以来,全国居民冰雪运动参与率达到 22.13%,冰雪运动参与人数达到 3.13 亿人。 我国冰雪产业总规模从2015 年的 2700 亿元 增长至 2023 年的 8900 亿元,2025 年有望首 次突破 1 万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4〕49 号)提出,以冰雪运动为引领,带动冰雪文化、冰雪装 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冰雪经济 成为新增长点。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冰雪经济的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
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计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 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货物和劳 务税处处长朱旭提醒,财税〔2016〕36 号文 件附件 2 中的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 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 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同时,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 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 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 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 售额。
朱旭举例说,某冰雪旅游公司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旅游收费收入共计 200 万 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向其他旅游公司 支付接团费 100 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 交通费 5 万元,住宿费 5 万元,门票费 2 万 元,签证费 1 万元 ;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 宿费共计 2.5 万元,支付司机劳务费 1.5 万元。 假设该冰雪旅游公司选择按照差额计税,那 么,该公司的计税销售额为 200-100-5 -5-2 -1 = 87(万元)。
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可 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在有着“冬奥冠军之城”之称的黑龙江 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百凝盾运动装备科技有 限公司根据运动员脚型定制冰刀鞋,帮助运 动员提升滑行速度,公司订单已排满全年。 相关企业在发展中新购进的符合条件的设 备、器具,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 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李学 柏表示,37 号公告中的“设备、器具”,是 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购进” 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和自行建造。其中,以 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 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 37 号公告中“新 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 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
李学柏提醒,企业购进设备、器具的方 式不同,购买时点的确定也有所差别。在实 务中,企业购置设备、器具通常以发票开具 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的, 以到货时间为准 ;自行建造的,以建造工程 竣工决算时间为准。与此同时,符合政策规 定的设备、器具是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 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举例来说,某冰雪 企业在 2023 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4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 价款可在2024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李学柏提醒,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可 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如果没 有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 度不得再变更。“这里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 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政策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 性税前扣除政策。”李学柏说。
与此同时,企业如果选择享受一次性 税前扣除政策,不需要会计上同时采取与税 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 与会计处理不一致。此外,企业选择享受一 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应将有关固定资产购进 时点的资料、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 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进行留存。
其他税种
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可以享受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2013 年,七台河市对标大赛标准建设七 台河体育中心,建设总占地面积6.5万平方 米,结束了七台河数十年无室内冰场的历史。 2023—2024赛季,七台河体育中心举办、承 办了短道速滑、冰壶、冰球等各类冰雪体育 赛事十余次。据悉,七台河体育中心每年享 受免征房产税约150万元、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约5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 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 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 育场馆,符合条件的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 条件的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杨利维表示,财税〔2015〕130 号文件中用 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是指运动场地, 看台、辅助用房(包括观众用房、运动员用房、 竞赛管理用房、新闻媒介用房、广播电视用 房、技术设备用房和场馆运营用房等)及占 地,以及场馆配套设施(包括通道、道路、 广场、绿化等)。
“财税〔2015〕130 号文件中,不同的 纳税主体享受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需要符合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 杨利维提醒,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的主体类型,对照政策判断其需要符合的条件。财税 〔2015〕130号文件中体育场馆,是指用于运 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专业性场所。 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 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开放、达到《体育建 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有关规模规 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游泳馆、 跳水馆(观众座位数15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也就是说,对于企业来讲,必须是 拥有并运营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 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杨利维提醒,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体育 场馆,其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与此同时,体育场馆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的部分,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除另有规定外,高尔夫球、马术、汽车、卡丁车、摩 托车的比赛场、训练场、练习场,不得享受 此项税收优惠。(据《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