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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报实务 个税扣除信息确认问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医保当年未报销, 是不是就亏了? 不征税发票如何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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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三   03

不征税发票如何开具?

日常经营中,企业常会遇到收取款项但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开具 “不征税发票”。不少纳税人对这类发票的开具流程、申报要求还有疑问,今天就为大家详细梳理。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开具“不征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的第(十一)项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同时还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编码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的下设子目,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已有16项,分别是: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使用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614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二、不征税发票开具步骤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第二步,点击【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第三步,点击添加;第四步,选择相应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点击保存,完成添加。

温馨提示:选择相应项目后【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类型】、【税率/征收率】栏自动跳出“不征税”字样。不征税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开具不征税发票后如何申报增值税?

不征税发票适用于企业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开具的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开具不征税发票后均不需要在对应申报期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若系统出现与开票系统比对不一致的提示,需要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有两种情形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详情如下。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为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所取得的预收款,不论是否开具编码为602的“不征税发票”,均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一般计税2%;简易计税3%)预缴增值税。因此,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取得预收款,不论是否开具编码为612的“不征税发票”,均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相关答疑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开具不征税发票,收讫项目全部款项后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时,是否需要对不征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应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可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依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不征税发票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因此,在收讫项目全部款项并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时,不需要对不征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据“北京怀柔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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